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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完整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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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旨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生产有序恢复,涵盖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小编整理了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完整版10篇,内容详实全面,可供各单位参考借鉴,助力科学高效复工,愿为有需要的同仁提供切实帮助。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持联防联控,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细化实化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做到有效防、严格控、精准阻。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经报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后,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得复工。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的原则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的灵活措施,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我县交通道路建设领域包括水曹铁路和迁曹高速两个项目;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运输等相关企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
  1、企业是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法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流程规范、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外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居旅史等报告排查制度,接受属地镇街监管,按镇街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2、企业要设置专门隔离场所,区分预防性隔离区、发热隔离区,发现体温异常的到隔离间等待进一步检测。加强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清洁消毒用品,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彻底消毒。
  3、要切实做到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在复工前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8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返岗入职,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
  4、要严格企业单位进出管理制度,企业原则上设置两个出入口,实现本地、外地人员车辆分流,降低交叉感染因素。在出入口设置发热体温检测点,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24小时专人值守,对企业员工、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体温检测合格、车辆消毒后方可进入。
  5、合理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集中管理与处置。佩戴后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要单独回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员工就餐管理,采取分散就餐、分时段供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焦和近距离接触,并确保食品安全。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
  1、强化公路建设工地管理。一是本地、外地人员生活工作区域要分开,防控期间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均实行封闭分隔管理,设专门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防控,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外出禁令制度。二是外来人员必须封闭管理,不允许外出,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及其家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分班组为单位,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人员体温检测,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由负责人签字报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备案。三是防控期间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四是因业务需要临时外来人员,要设置单独休息、洽谈、食宿区域,本地员工要做好防护,不允许接触洽谈以外人员。(公路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路政巡查大队负责督导)。五是业务车辆原则上不超2辆,专人专车管理。
  2、着力做好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一是在汽车客运站进站口、落客区设立检疫站和留验站,并配备1至2名卫生检疫人员及安保人员,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一律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37.3℃),第一时间进行留验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转送工作。二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坚持车辆出站前、进站后各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并对进站口、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每隔4小时进行1次消毒。客运车辆和封闭性场所坚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及时清理候车区、购票区、落客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垃圾,提醒广大乘客不得随地吐痰,保持站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三是所有客运站职工须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到定点门诊就医。坚持轮岗轮班工作制度,充足睡眠,保持体力。加强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增加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公交运营企业按照《国家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20xx〕13号)等规定,制定公交车辆消洁与消毒措施。要坚持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全面消毒并记录,要严格落实车辆每趟次消毒、通风。车内备置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物品。五是加强出租车清洁与消毒频次,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乘坐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联运公司滦南分公司具体负责、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
  3、强化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运输企业要将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统一停放、统一管理,并对车辆进行消毒,配足消毒防护用品,发车前、收车后应进行消毒。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掌握相关防控知识,随时掌握驾驶员健康状况。坚持车辆日常维护制度,保持车辆良好技术性能。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车队负责人,建立紧急联络表,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要求迅速出动,及时抵达。(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运输管理站负责督导)
  四、保障措施
  1、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实施封闭式管理,精心抓好生产经营、餐饮安排、员工上下班管理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传染风险,确保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
  2、局属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此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把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业务管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企业排查数据,督促企业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接收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按县规定程序处理。
  3、要加强督导检查,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按照业务管理范围对企业持续动态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管控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三篇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1.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6.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四篇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现场疫情防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质量安全管理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应急管理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五篇


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形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氛围,使全区真正成为投资者和广大居民的“平安区”、“放心区”,根据“平安重庆”和“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全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广泛开展“平安工地”行动,具体实施方方案文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安工地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建筑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使工地防范体系得到健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水平较高,安全施工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筑工地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整个行动在区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参与到整个行动中来,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该项行动。
  2.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整个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本行动方方案文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政府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项行动。
  4.预防为主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特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站和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项活动开展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行动,要实现:三个健全、四个提高和五个不发生。
  三个健全:
  1.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健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薄弱环节和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分类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及行政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责任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控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个提高:
  1.建筑工人质量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高。通过举办建筑工地农民工技能比赛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质量安全操作技能逐步得到提高。
  2.工地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委出钱,企业出人、社会出力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监督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走上去、走下去、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行动的开展,力争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人员伤亡率、质量问题投诉率均比去年下降30%。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五个不发生:
  1.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建设工程群体打架斗殴和恶性刑事方案文案件。
  3.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的现象。
  4.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5.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通过“平安工地”的创建,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力争成为“有信誉、有形象、有实力”的“三有”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能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谋求到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六篇


一、工程实施内容
  “4”是指四大绿色公园。包括x健身公园、军事公园、x公园、x文化公园。x公园是以市民休闲运动为主题,以x丰富的森林植被为基础,形成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为一体的森林公园;军事公园是以军事文化为主题的特色公园;x公园是以老年与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市民休闲娱乐的综合性公园;x公园是以x历史文化为主题,休闲度假为特色的主题公园。4个绿色公园的建设主要从合理保护利用城市自然景观出发,对做合理规划,根据山体特征,将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力求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统一,构筑“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城市空间格局。
  “4”是指四条水系绿化带。包括x新城水系绿化带、x绿化带、封门溪绿化带、协里溪绿化带。4条水系主要是利用现有的水资源建设亲水绿色环境。
  “7”是指七条绿色长廊。包括江东大道绿色长廊、江贺公路绿色长廊、景星东路绿色长廊 、x线绿色长廊、x路绿色长廊、x大道绿色长廊、“一江两带” 绿色长廊。绿色长廊主要利用城市道路绿化形成城市绿色长廊,并联点成网,使城区绿地成为有机的整体。
  “1”是指一批重要城市绿化景观节点。主要包括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城市道路等节点绿化。通过这一系列城市主要节点的绿化美化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休闲游乐绿地的品质。
  二、工程总体规划目标
  近年来,我市按照“拉大框架,提升品位,完善功能,做精做特城市”的总体思路,在城市绿化景观方面打造了 “一江两带”、须江公园扩建、x广场、x桥头绿地等一批精品工程。这一系列工程的建成为市民休闲提供了理想场所,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同时,这些景观绿化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亮点,大大提升了x整个城市的品位。
  根据《x市文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一规两案”》的具体要求,结合 “四城联创”活动,按照“三年成形、五年成景”的目标,以城区“x”绿化五年规划为抓手,大力实施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分期建设一批绿色公园、水系绿化带、绿色长廊、绿色节点,力争五年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5%,构建多层次的绿化生态系统,打造“十分钟绿色休闲圈”,着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创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确保20xx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力争20xx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三、工程设计要求
  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立足于新时期x城市建设,规划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彰显山水特色,突出文化内涵,将自然山水与人文历史有机结合,优化生态环境,营造和谐、优美、舒适的山水园林城市。
  1.点、线、面相连的绿化网络。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以《x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科学安排、远近结合,努力建成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系统。要点线相接,以绿化长廊、绿色水系为经脉,有机地串起绿化节点和绿色公园;要点面结合,节点绿化要以精细小品为主,绿色公园要以大面积造绿为主,绿色长廊要增强绿化连续性,构建一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全局、开放、和谐的网络型绿色空间体系。
  2.山水、建筑、灯光融合的绿地靓点。要充分体现“一规两案”中“山水结合,文化融合”的具体要求。一要与山水结合。特别要注重树种选择,绿化应鼓励采用乡土树种突出地方特色,精心配置,以乔木为主,常绿与落叶相结合,乔木、花灌木和地被植物形成三个景观生态层次,创造一个四时有花、四季变化,色彩层次丰富、景观优美的自然生态绿地。二要与周围建筑融合。规划设计以植物造景为主,减少不
  必要的硬地铺装,减少可有可无的建筑小品。树、石、草坪、水等生态元素不能简单地堆积,要自然排列构成景观的精髓。公园绿化、广场绿化、小区绿化,街头小景观布置力求保持原生风貌,不作刻意修饰,做到显山露水,见缝插绿,尽量体现原生态。三要与城市亮化相融合。注重在绿化山头、公园、长廊、节点上合理设计灯光,尤其是x电视塔、x、x景星塔与须江阁等“四塔一阁”的亮化夜景工程,体现亮在绿中、绿由亮呈,凸现色彩效果,形成绿地靓点。
  3.休闲、防护、美化功能一体的绿地系统。按照打造“十分钟绿色休闲圈”的要求,以人为中心,把关心人、满足人的需求落实到规划设计中去,建设类型齐全、功能多样的园林绿地。突出体现市民休闲、改善环境、美化城市三大功能,努力把城市绿地建设成市民休闲的最佳场所,优化环境的重要抓手,美化城市的突出亮点。
  四、工程年度计划
  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工协作”的原则组织实施,实施时间为5年,重点是20x~20xx年。共实施绿化项目34个,绿地面积216万平方米,总投资2.2亿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
  1.20xx年:实施19个项目,绿化面积58.8万㎡,总投资6x8万元。
  2.20xx年:实施11个项目(含续建项目,下同),绿化面积36.2万㎡,总投资3661万元。
  3.20xx年:实施12个项目,绿化面积87.7万㎡,总投资8725万元。
  4.20xx年以后:实施5个项目,绿化面积33.3万㎡,总投资3550万元。
  五、工程实施措施
  1.注重合力,统一协调。市政府建立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协调工作,由分管城建副市长负责总协调,牵头单位为市规建局,市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林业局、x经济开发区、x、x镇、x镇、x街道、x街道等部门、乡镇、街道要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针对每个项目,要落实实施单位、管理单位、资金筹措单位,各单位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分管领导负责。
  2.注重结合,多元筹资。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具体项目总体上应按“谁门前,谁包干”的原则,由有关各方共同出资,落实好建设资金;x、x镇、x镇、x街道、x街道等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20xx年实施项目的资金筹措,按《x市城区“x”绿化提升工程20xx年实施计划表》(附件2)的规定执行,20xx年后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每年年初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街道作具体论证后再明确任务和具体筹资方案。
  3.注重考核,明确责任。建立城区“x” 绿化提升工程监督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市政府年终对各实施单位进行考核。各实施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门小组,建立项目岗位责任制,对项目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4.注重机制,规范管理。一是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引导、帮助、鼓励本地施工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鼓励引进外地有实力的优秀施工企业进入x市场参与竞争。二是健全质量监督机制。项目业主或实施单位要成立有分管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管理班子,负责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及各方关系协调。每个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要落实到人,负责到位。三是健全管护机制。业主或实施单位要确保绿化管养资金、物资、人员落实到位,所有绿化项目要达到一级养护质量标准,绿地内树木完整美观,修剪科学合理,绿地整洁,无杂物。重点地区垃圾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七篇


一、目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二.隐患排查范围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三、工作目标
  3.1各责任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3.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3.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领导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隐患排查及治理的领导机构。
  五、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5.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节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5.1.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1.3特种设备检查: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5.2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5.3日常检查:每天到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查;生产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专业人员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5.4专业检查: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专业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5节假日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六、工作措施
  6.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6.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6.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7.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7.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7.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司局域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员工监督力度。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八篇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20xx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九篇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1.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6.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2025年安全复工复产方案第十篇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__〕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实场所安全保障。营业性文化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优先打开窗户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早中晚各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暂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暂存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歌舞娱乐场所包房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间数50%,开一隔一,包房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歌舞厅人流不得超过许可证核定人数的50%。游艺娱乐场所的游艺设备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机台数的50%,开一隔一,做好人流控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电子竞技)大厅区域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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