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经验分享(完整版10篇)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有助于提升全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小编整理了安全知识经验分享完整版10篇,内容详实实用,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一篇
井下水泵工坠井事故
1.事件经过:
东北某金属矿山发生一起老井下水泵工坠井事故。水泵工就是井下看护抽水泵的工人,一天他没有带打火机无法点亮自己的电石灯,还凭经验摸索进入井下的电梯间,由于电梯间没有关门,又因电梯间的灯由于故障没有及时维修,导致这名老工人坠井身亡。
2.原因分析:
⑴进入井下必须带打火机等照明设备,水泵工没有遵守,违章作业;
⑵井下电梯间灯光、防护门等隐患没有及时整改。
3.经验教训:
⑴一个事故不是一个原因独立造成的,它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在某一个环节、时段发生的必然结果;
⑵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整改,要重视隐患整改,每整改一个隐患就会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0xx年上半年来,我县水上交通未发生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为抓好水运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白树生为组长,海事处处长岳起为福组长,周锦、戴桂芬为成员的水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以安全就是最大稳定为主题,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渡口船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半年,我处共组织督查3次,参加督查人员4人/次,检查渡船30艘/次,共排除隐患5个,限期整改3个。
(三)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处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6次,出动车辆8次,检查船舶30艘/1次艘,整改隐患5起,打击取缔“三无”船舶0艘,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216份。
(四)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4月16日,我处与相关乡镇(马街、南沙、上新城、嘎娘、小新街、逢春岭)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12份。要求乡镇与村委会及船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对船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发放救生设备,严格执行水上法律法规,加大打击非法船舶水上运输力度,共发放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材料216份。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渡口,重点时段及航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动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水运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虽然大部分乡镇船舶建立了县—乡—村一船舶的四级安全管理制度。但仅仅停留在文件上,流于形式,缺乏主要的监督和制约措施。造成了乡镇船舶未能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
(二)部分船舶船体状况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船舶船体状况差,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多次递达停航通知书,但各游艇业主仍然违法经营;
(四)部分航运业主安全管理仍然仅仅流于形式,喊在嘴上,写在纸上,仍然重效益、轻安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
(五)水上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数量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加大对非法营运船舶的打击;
3、逐步完善水运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
4、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增设水上安全警示牌;
6、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理。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内水上安全管理的特点,组织调研,全面排查,寻找规律,科学监管;
7、新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给地方船舶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制上的保障,但是,要做好今后的管理工作,仍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条例》的相关条款真正落实到实处;
8、继续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努力提高海事执法手段,对船舶逃避签证等现象形成有效治理;
9、加大对船舶从业人员证件不齐、船舶状况差、逃避监督等不良现象的治理。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三篇
所谓“安全经验分享”是指企业员工自己看到、听到、收集到或亲身经历的“安全事故、事件、未遂事件或习得的HSE知识”,分享给大家的过程。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经验分享活动。建议:最少每周每人 “被分享”一次,并长期坚持。安全经验分享可以在不同的场合,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和形式,比如:口述、做成PPT讲解、邮件等。在各种会议开始前(班前会、生产会、安全会,培训课堂等)和通过邮件进行安全经验分享,是目前被很多企业优先采用的好的分享方式。本企业或身边发生的事故、事件或未遂事件,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指导意义和警示作用,更要想着常分享,警钟长鸣!
进行安全经验分享的人,可以是企业的任何员工或相关人员——企业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安全经验分享。企业各级领导(班长以上,含班长),更应带头做安全经验分享。
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是企业的一项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做下去,对企业安全文化养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并能够:
1, 充分发挥安全事故在安全管理中难得的警示作用,警钟长鸣,把安全事故——“坏事”变成有用的“好事” ,使员工由:“无知无畏”,变 “有知有畏”。使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启发员工互相学习,激发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经验分享和HSE管理,创造一种以HSE为核心的“学习的文化”。
3, 逐步培养员工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我能安全”。使员工能够自觉的纠正不安全的行为,逐渐养成良好的HSE行为习惯,积极发现身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全员HSE意识不断提高,形成企业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筑牢企业安全基石,防止事故发生。
另外,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经验分享,企业和相关部门、站队,要组织和要求做好事故案例编制收集和整理,建立事故案例库。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四篇
20xx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从而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意志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五篇
为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国家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价。
1 安全评价的定义
安全评价来源于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项成果。安全评价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是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具体措施。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工作的具体成果,高质量的安全评价工作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况,对业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 安全评价的分类
2.1 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和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安全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项目建设前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进行的预测性评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前进行的一种预测性安全评价。
2.2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安全验收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它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判断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做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措施,以保证系统安全。
安全验收评价,是为安全验收进行的技术准备,最终形成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作为建设单位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审批的依据。另外,通过安全验收还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2.3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对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这种对在用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的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是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进行的。
3 安全评价的作用与意义
(1)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前置手段。《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安全评价就是要从系统安全的角度出发,超前分析,对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伤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进行论证评估,判断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六篇
螺丝刀绝缘柄损坏,带电维修遭电击
1.事件经过:
20xx年秋季我当时任加油站经理,一天凌晨2点左右,加油员向我反映加油站的抽水机出现断相现象,无法使用,我去检查发现抽水机主线路闸刀开关有一路线路由于接触不良烧坏。当时加油站加油车辆较多,为了不影响正常营业,我独自一人拿了个绝缘螺丝刀带电维修,维修过程突然一股电流由螺丝刀流入身体,手臂本能的一抖,抖落带电螺丝刀。原来是螺丝刀上的绝缘保护层损坏。由于旁边没有监护人,如果不是侥幸抖落带点螺丝刀,将会酿成触电身亡惨祸。该事件未引发事故,实属万幸。
2.原因分析:
(1)螺丝刀绝缘层破损,起不到绝缘作用;
(2)自己存有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无证、无票带电操作;
(3)作业前未认真检查作业工具,未进行风险识别;
(4)用电维修作业无人监护。
3.经验教训:
(1)电气线路维修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断电进行。
(2)检维修作业前要认真识别风险,办理相应票证书,落实安全措施;
(3)检维修作业一定要指定好监护人员。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七篇
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我县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办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水上交通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结合《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宣贯,狠抓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乡镇领导干部及海事人员包船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管理主体及安全生产监督主体的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1、航道及船舶分布
威远河有通航航道64公里,其中属我处养护和管理的55公里。除威远河外,另有5条支小河流和12座中、小型水库有船。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船舶335艘。其中营运船舶89艘(客船18艘,游船2艘,货船28艘,渡船16艘,游乐船20艘,抽砂作业船3艘,出川船舶2艘),非营运船舶213艘(渔业船舶4艘,农自用船209艘)。
2、船舶管理
全县共有行政区划镇20个,其中17个镇、3个单位有船,各有船镇和单位均设置了船管站,共配备了专职管船员2名,兼职管船员18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处紧紧围绕“不死一个人,不沉一艘船,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经过全处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死亡人数、事故件数、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全部为零,保持了去年同期水平。创造了连续20xx年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三项指标全部为零的可喜记录。
三、一年的主要工作
1、狠抓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为使乡镇船舶“四级”安全管理责任能落到实处,新年伊始,我处就拟草了《威远县人民政府20xx年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各有船镇和单位签定。各镇和单位根据与县政府签定的《责任书》内容,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进行修订完善,统一印制镇对村、村对船主《责任书》逐级签定落实到村、船主、船员。我处在与市海事局、县交通运输局签定《责任书》的基础上,落实了海事人员划片包船责任,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了人头,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根据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各重大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活动,今年,我处在城市花园广场、葫芦口水库大坝临时码头、观英滩客运码头共开展了21次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出动宣传车21台次,宣传人员63人次,悬挂横幅标语11幅,宣传画51张,在客渡船上张贴安全标语73幅,展出展版63块次,出黑板报12期,播放水上安全教育片21部次,安全教育培训课件4件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培训从业人员402人次。
在宣传培训中,播放了《小河沟、大灾难》、《血泪反思》等安全警示片,学习了《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条例》等法规。按照《内河客渡船舶船员安全手册》及《四川省船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详细讲述了船舶驾驶、避碰与信号、应急应变、轮机常识、急救知识、船员的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知识,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各类水上交通事故,结合我县水域特点,讲解了如何应对汛期和库区水位变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注意事项。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安保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我处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春运”、“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防汛”、“国庆节”、“雾季”等重要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机构,下发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了安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今年我处共检查215次,检查人员896人次,检查船户825户,检查船舶1007艘次,渡口码头67个次,查处违法行为172起,其中:现场纠正131起,发《船舶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15份,《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通知》5份,当场行政处罚16起,罚款1050元,拆解货船2艘,取缔报废船舶2艘,制止渡口码头区域游泳1人。更换灭火器41具、救生圈4个,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
4、加大投入,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按照年初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今年全县水上交通投入资金5万余元,更换了长沙坝水库雷打石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整改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过渡群众的安全;二是全年发现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72起,更换灭火器41具、救生圈4个。今年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备。
5、加强现场监督,确保节日水上交通安全
每逢重大节假日,我处全体职工都不休息,努力克服了人少事多、管理面宽、工作经费紧缺等困难,除留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外,其余人员均轮流到重点渡口码头进行现场监督、安全检查,同时做好视频监控,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落实重点渡口码头发航签单制度。通过加强安全检查、现场监督、严历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年初至今,仍然保持了三项指标零记录,促进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6、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我处按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我县水上交通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12号)、《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期间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2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水上交通防汛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21号)由我处和水上从业人员组织20人成立了水上交通应急抢险队,落实了20艘应急抢险船舶,储备了抢险专用救生衣、救生浮具400件。8月28日在长沙坝水库观音滩客运码头进行了水上交通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了有备无患,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
7、全面完成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为积极推进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我县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川安委〔20xx〕25号)、《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标准》(川安办〔20xx〕111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府办函〔20xx〕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上级制定的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标准,20xx年通过了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初验,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好评,今年又通过了省级验收合格。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无大江大河,多年未发生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在许多人思想上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突出表现为:个别有船单位、乡镇对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领导干部包船责任落实不够好;“四级责任”中村对船主一级责任未完全落到实处。
2、乡镇管船员更换频繁、普遍兼职较多,有的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基础台帐不健全,安全检查、日常监管不到位,发航签单落实不够好,管理较为松懈。
3、部份从业人员法制、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水上交通法规,大多货船由于经营困难,船主、船员不按规定申办船舶、船员证书,无证经营、无证驾船、货船超载、农自用船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采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搞好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继续按照省安委会《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省航务局《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及运行模式,规范水上交通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3、落实海事人员划片包船责任,强化巡航检查和现场监督,督促重点渡口、码头严格执行“六不发航”规定,贯彻落实新的发航签单制度。
4、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历打击非法经营和各种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6、进一步建立完善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7、积极为船舶经营业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单位服好务,全面完成生产运输任务和县财政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八篇
机器盖子未扣牢打碎风挡玻璃
1.事件经过:
20xx年1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有一辆小轿车停靠在我站打开前机器盖子检查车况,检查完成后司机没有把车辆前部机器盖子扣牢就启动车辆,前机器盖突然后翻,打碎了打挡风玻璃,幸好没有伤到司机和造成其他交通事故。
2.事故原因:
司机安全意识差,检查完车辆后没有把前机器盖子扣牢。
3.事故教训:
(1)车辆维修、维护后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部件是否恢复完好才能启动车辆。
(2)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从小事做起。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九篇
20xx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坠落的教学楼系1970年修建,走廊栏杆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强、张英夫妇认为该栏杆没有达到建设部1986年颁布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1.1米之高,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判令一完小赔偿全部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一完小赔偿原告李强、张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8493元。
安全知识经验分享第十篇
户外运动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因此加强安全意识,如何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意外事故后如何自救和救人就是我们应该着重讨论和强调的。
户外活动中无论是登山、朔溪、漂流还是速降、定向等,都经常会遇到江河湖海。因此溺水是户外运动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事故。
I 安全游泳的原则
一、 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1. 心脏病、高血压、传染病、癫痫、皮肤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2. 疲倦、生病、饱食、空腹、情绪不好及酗酒后不宜游泳;
3. 正确评估自我能力,游泳时不能逞强好胜,应该量力而为。泳技差者不能到深水处或离岸太远。
二、 选择安全场所:
1. 不可在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标志区域内游泳;
2. 不可在航道、港区、急流区、礁岩区、码头旁及水草生长区域游泳;
3. 游泳时遇大雷雨或地震时应立即上岸;
4. 了解水温、海浪、风力、潮流等情况;
5. 不明地形或水浅处均不宜跳水、不可贸然潜入深水;
三、 养成良好的习惯:
1. 热身运动:入水前应先做伸展热身操;
2. 游泳中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且以最大肺活量吸气及吐气, 做到有节奏,不易多说话, 以防呛水;
3. 养成睁眼游泳的习惯,戴泳镜,以免被撞或踢伤;
4. 结伴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5. 从事水上活动,泳外,均应穿着救生衣;
6. 不可拿呼救的动作开玩笑;
7. 离水后应立即擦干身体、保持体温;
8. 游泳前应仔细勘察水域,并用浮标划分深浅水及安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