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大全7篇)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旨在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小编整理了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大全7篇,内容详实全面,供大家学习参考,助力各单位高效开展消防整治工作。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一个全覆盖、两个一律、三个结合”(一个全覆盖:对所有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排查整治全覆盖;两个一律:对自建房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一律检查到位,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公建房的业态、历史沿革和结构变化一律查清楚;三个结合:排查工作队伍做到领导干部、村居工作人员、专业人员三结合)工作要求,对全市城镇所有房屋建筑及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地下层打通隔墙形成大商业空间的房屋排查整治,结合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排涝、拆违治违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县区、各园区要对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县区、各园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街)村(社)核查、县级复核,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县区排查情况开展市级督导检查。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街)村(社)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__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__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各县区、各园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各园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汉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信访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供销社、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县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县区、各园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做好协调、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各县区、各园区工作进展情况,管理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市纪委监委负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市委宣传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指导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全市自建房网上相关信息监测和报送,对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有害信息进行协调处置。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各县区、各园区对在自建房内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信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自建房内开展养老和民政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排查整治,配合相关社团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经营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市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灾害风险评估排查,指导各县区、各园区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违法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国有土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负责临街建筑物阳台、窗外等堆放、吊挂物体的管理,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及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养护设施、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非国有土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文旅局负责全市文旅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在自建房内开展文化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卫健委负责做好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县区做好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会同行政审批局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市体育局负责全市体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在自建房内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进行排查整治。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市供销社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做好机构内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市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市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5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县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县区、各园区要加大对镇街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园区要广泛开展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县区、各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__年6月10日前,将各自实施方案报市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91号)及《罗江县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罗安办[]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置、运输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即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
二、时间安排
各社区、村,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各社区、村结合本辖区实际,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全面铺开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阶段。10月底以前,镇安办对个各社区、村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1月底以前,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村要认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细致地专项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彻底地进行整改。
三、整治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包括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输送管道等各个环节;在烟花爆竹方面,包括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运输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环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是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重点排查整治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使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重点排查整治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安全管理情况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够、标识标志缺损、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各类管道管线交叉铺设等突出问题;权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包括城市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执行情况;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志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五)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拳打击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或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被依法取缔关闭后,仍然非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在家庭作坊或窝点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扎实深入地开展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隐患,努力确保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务求实效。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达到100%,各社区、村专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100%,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的检查要达到100%。隐患排查要严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隐患整改要严格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三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20年绛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对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四篇
由于最近持续低温严寒恶劣天气的影响,施工现场进入火灾事故高发期。根据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观住建通【20xx】0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项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一、现场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栋建筑物组成,但由于现场拆迁问题,目前仅移交了42#、43#楼、35楼、36#楼及相应地下室的工作面,其余11栋建筑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楼孔桩已经全部施工完成,目前进入底板、地梁钢筋绑扎阶段;42#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和基础垫层施工。
3、35#、36#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及场地平整阶段。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的提高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排查现场存在的各类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有关人员火灾的隐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能力。让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理的概念深入每个管理人员的心中。
2、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全员管理、专人负责落实治理。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并定期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3、通过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检查将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反复检查,并及时分析治理情况和治理效果。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产日常管理当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及项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实行责任制落实,实行过程控制,全程监督。
(1)消防安全教育责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现场内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要求不止是应急救援人员知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处理,各司其责,同时也要使所有农民工看到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根据施工性质和工种组织考试,考试
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须签字,同时教育培训过程和演练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归档备查。
(2)、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王冠运
①、负责每月25日组织小组成员对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检查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并负责具体奖惩制度的实施。
②、负责保证消防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及时到位,保证切实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③、加强对各劳务班组的管理,与其签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
④、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的关爱农民工的管理办法,保证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的领取工资,防止农民工挨饿受冻的现象发生。
⑤、负责在办公区设置吸烟室和提供热水,为农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冻伤。
(3)、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负责人:李仁
①、由李仁(联系电话:)作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于每月20日定期对现场的所有办公区、施工区、警卫室进行巡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部位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确定巡查路线,对存在的问题要规定时间、规定人员、确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并进行复查。
③、所有巡查记录要有影像资料,并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线为:办公区——大门——配电房——42#、43#楼施工区——35#、36#楼施工区——商业中心施工区——别墅施工区——文化活动中心B馆施工区——各警卫室
⑤、对警卫室及警卫宿舍要求必须使用36V以下的电压,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磁炉、小煤炉等电器,吃饭统一由项目部安排在场外就餐。专职消防安全员在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确保安全。
⑥、保证办公区和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关于临时消防设施的规定进行设置,施工区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消防水系统或者灭火器,在办公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
(4)、本工程临时用房由于在搭设之初,即严格的执行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全部采用了岩棉夹芯的活动板房,能够满足规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换的问题。
(5)、消防用水和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周喜昌
①、负责对现场消防水系统进行设置和维护,保证消防水系统能够正常使用,严禁任何人或班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强对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确保现场和办公区用电不发生死拉乱接的现象发生,保证临电的消防安全。
(6)、现场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②、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③、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⑤、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我们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建设局的要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强责任感,并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本项目不发生一例消防安全问题。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五篇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六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员工防火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工作目标,为建设四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人。
我们设立了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
副组长:徐。
成员:吴,浦。
三、方法程序。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配置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与各科签订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到达,任务明确,措施适当,责任落实。
2.抓住学习,组织练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相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全监督局消防教师到单位上课,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单位各科、各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显示,负责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第七篇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